教練喊挑戰之前,得先叫一次暫停:NBA 教練挑戰只能挑三種判決
教練挑戰(Coach's Challenge)是 NBA 教練用食指在空中畫圈、請裁判重看一次判決的做法,但 NBA 2025-26 規則書只允許挑三種判決,發動前還得先叫一次暫停。挑錯,那次暫停就用掉了;只有第一次挑戰成功,球隊才保留暫停,並多得一次挑戰。
新手村|規則入門・教練挑戰
假設 NBA 比賽的第四節,場上裁判剛吹了己方球員一次犯規。主教練站起來,先叫了一次暫停,接著用食指在空中畫圈,告訴裁判他要挑戰的是那一次犯規。場邊的球員在等,畫面轉到重播。
這一連串動作叫教練挑戰(Coach's Challenge)。它不是「不同意就能送重播」的通行證。NBA 2025-26 規則書的教練挑戰章節只讓教練挑三種判決,發動之前要先叫一次暫停;挑錯,那次暫停就用掉了。只有第一次挑戰成功,球隊才保留那次暫停,並多得一次挑戰機會。
這篇文章依序講:一場能挑幾次、哪三種判決可以挑、發動要走哪幾步、挑對與挑錯各付出什麼,以及它和裁判自己啟動的重播怎麼分工。文末有四個假設情境,讓你自己判一次。
每隊每場只有一次挑戰,第一次成功才會多給第二次
NBA 2025-26 規則書寫得很直接:每隊每場比賽有一次挑戰;如果第一次挑戰成功,球隊會再得到第二次。
所以次數不是固定的兩次,而是一次,加上一個有條件的第二次。條件叫「成功」,這個詞比看起來窄,後面會拆開講。
每一次使用,記錄台都會記下來。NBA 2025-26 規則書要求計分員記錄球隊有沒有使用教練挑戰、什麼時候使用,以及挑戰對這支球隊剩餘暫停數的影響。
只能挑三種判決:沒吹的犯規、對手被吹的犯規都不在裡面
NBA 2025-26 規則書用了 only 這個字:教練只能挑下面三種事件。
- 吹在己方球隊身上的個人犯規。
- 出界判決,而且己方沒有拿到球權。
- goaltending 或 basket interference 的違例判決。
三種都有一個共同前提:它們是裁判已經吹出來的判決,規則書用的是 called 這個字。同一份規則書也寫明,清單以外的任何判決,以及任何沒吹的(規則書用語是 non-call),都不是可以挑戰的事件。
規則書另外點名了幾個不能挑的例子,還特別寫明 among others,也就是不只這些:吹在對手身上的個人犯規、Technical Foul 與 Flagrant Foul,以及走步(traveling)、carrying、二次運球(double dribble)、flopping、進攻或防守三秒。這些詞在違例與犯規之間怎麼分,本站另有違例與犯規的差別,這裡不重講。
還有一個容易讀錯的詞:continuation。規則書的意思是,挑戰一次被吹的犯規時,和 continuation 相關的面向可以一併覆查;但 continuation 本身不是能單獨挑戰的事件。
所以看到爭議判決時,第一個問題不是「吹得對不對」,而是「它在不在這三種裡面」。
先叫暫停,再比手勢、說出事件:這一串動作有時間限制
NBA 2025-26 規則書把發動挑戰寫成編號的幾個條件。用白話排起來,是這樣一條過程:
- 判決之後立即叫一次合法暫停。 如果強制暫停(mandatory timeout)或對手叫的暫停已經在進行,則不在此限。
- 比手勢。 手勢是食指畫圈。
- 告訴裁判所挑戰的具體事件。 規則書要求主教練通知場上裁判,球隊挑戰的是哪一件事。
「立即」在這裡有明確的定義:只在這條規則裡,它指的是暫停要在球交給發球者、球交給罰球者,或跳球拋球之前叫出來。
有一種情況的時間算法不同。如果被挑戰的事件緊接在強制暫停或對手叫的暫停之前,教練要在那個暫停開始後 30 秒內發動,以暫停計時器計時。
這一串動作為什麼重要?因為規則書連一個失誤都寫好了後果:在判決之後、叫暫停並同時比手勢之前,如果球隊被判延誤比賽(delay of game),就失去挑戰那次判決的機會。叫暫停與比手勢得一起完成,中間耽擱到被判延誤比賽,挑戰的機會就沒了,不論那次判決本身對不對。
挑錯,那次暫停就用掉了;第一次挑對,才保留暫停並多得一次挑戰
暫停的去向看結果。下表是 NBA 2025-26 規則書對各種結果的處理:
| 結果(NBA 2025-26 規則書) | 那次暫停與挑戰的處理 |
|---|---|
| 原判維持,挑戰不成功 | 球隊失去那次暫停 |
| 第一次挑戰成功,原判被推翻 | 保留那次暫停,並獲得第二次挑戰;如果該暫停同時觸發了強制暫停,則不保留 |
| 第二次挑戰成功 | 不保留那次暫停 |
| 已經沒有暫停可用,卻嘗試挑戰 | 挑戰不成立,球隊被記一次 excessive timeout,罰則是 technical foul(技術犯規) |
| 對不可覆查的事件嘗試挑戰 | 被記一次暫停,但保留挑戰次數 |
差別在第二列與第三列。第一次挑戰成功,暫停還在,還多一次挑戰;第二次挑戰即使成功,那次暫停也不會還。第一次成功還有一個例外:發動挑戰的那次暫停,如果同時觸發了強制暫停,暫停也不保留。
表中下面兩列說明「先叫暫停」不是形式。球隊沒有暫停可用,這一步就走不下去,硬挑會吃到技術犯規。
把這張表讀成一句話:挑戰失敗,暫停就沒了;第二次挑戰,成敗都不還暫停。
判決被改了,挑戰也可能失敗:犯規還記在原球員身上就是失敗
看到重播之後判決有變動,容易以為挑戰就成功了。NBA 2025-26 規則書對「成功」的定義窄得多。
挑戰的是犯規時,只要犯規還算在原本被吹的球員身上,這次挑戰就算失敗,即使其他可覆查的事項朝挑戰方有利的方向改變也一樣。規則書舉了一個例子:投籃犯規改成非投籃犯規,對手因此不用罰球,但犯規還是記在原球員身上,這仍然是失敗。
挑戰的是出界判決時,成功只有一種:原判被推翻成對挑戰方有利。規則書列了三種結果:
- 球權判給挑戰方。
- 兩隊同時末次觸球(simultaneously last touched)的跳球,而且要有明確且決定性的影像證據。
- 與出界違例相鄰的對手犯規,並且球權判給挑戰方。
推翻原判要有多大把握?規則書的標準是 clear and conclusive visual evidence,也就是要有明確且決定性的影像證據,證明原本對那個面向的判定是錯的。挑戰犯規時,由場上的 crew chief 做出裁定,Replay Center 的人員居於輔助角色。挑戰成功之後,比賽從中斷點(point of interruption)恢復。
重播不只教練能叫:出界全場只能靠挑戰,倒數兩分鐘的 goaltending 則改由裁判啟動
NBA 2025-26 規則書裡,教練挑戰在 Rule 14;另一章 Rule 13 列的是即時重播(instant replay)會被啟動的情境。兩章要合起來讀。
先看出界判決。規則書寫的是:教練挑戰是觸發出界判決重播的機制(the only mechanism),適用全場任何時間。也就是說,出界的重播全場都得靠教練挑戰啟動。
goaltending 與 basket interference 的路線會在比賽尾聲換掉。第四節倒數兩分鐘,以及任一延長賽的倒數兩分鐘,教練不得再以挑戰觸發這兩種判決的重播;規則書寫明,這段時間裡這類判決的重播由場上裁判單獨觸發。Rule 13 有對應的一條:這段時間裡,裁判不確定 goaltending 或 basket interference 是否判對,就會重播。
Rule 13 還列了別的情境,例如:
- 任一節結束時,時鐘歸零(0:00)的進球。
- 裁判不確定一次被吹的個人犯規,是否達到 flagrant foul 的標準。
- 發生 Altercation。
有一點值得停下來看:Flagrant Foul 在教練挑戰那邊,是不能挑的事件;在 Rule 13 這邊,裁判不確定它是否成立時,卻會重播。兩章的重播由不同的條件啟動,所以教練不能挑,不代表判決不會被重看。
FIBA 2024 也有教練挑戰,但每隊每場一次不論成敗,只用在有重播系統的比賽
前面全部是 NBA 2025-26 規則書。FIBA 2024 規則(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 2024,Appendix F.4)有自己的一套,叫 head coach's challenge(HCC),而且只用在使用 Instant Replay System(IRS)的比賽:
| 項目 | NBA 2025-26 規則書 | FIBA 2024 規則 |
|---|---|---|
| 次數 | 每隊每場一次,第一次成功再給第二次 | 每隊(每位總教練)每場一次,不論成功與否 |
| 可挑範圍 | 三種判決(見前文) | 只能挑 Appendix F.3 所列的比賽情境 |
| 時間限制 | 事件緊接在暫停之前時有 30 秒窗口 | F.3.2 與 F.3.3 的時間限制不適用,全場任何時間皆可請求 |
| 手勢 | 食指畫圈 | 雙手比畫長方形,並大聲用英語說 challenge |
兩套規則名字相近,內容各自獨立。看 FIBA 比賽時,NBA 那套的次數、可挑範圍與暫停處理不能直接搬過去。
四個假設情境:能不能挑?暫停還在不在?
先蓋住右欄,自己判一次。下面的情境都是假設,答案依 NBA 2025-26 規則書,可以從前面的規則直接推出來:
| 假設情境 | 能不能挑 | 暫停還在不在 |
|---|---|---|
| A:己方球員被吹一次個人犯規,這是本場第一次挑戰。重播後原判被推翻。 | 能挑:吹在己方身上的個人犯規屬於三種之一 | 在,除非該暫停同時觸發強制暫停;另外多得第二次挑戰。若重播後原判維持,或犯規仍記在原球員身上,就是失敗,暫停沒了 |
| B:對手被吹一次個人犯規,教練覺得不該吹。 | 不能挑:吹在對手身上的個人犯規列在不可挑戰的事件裡 | 不適用,沒有成立的挑戰可以結算暫停 |
| C:第四節剩 1 分 30 秒,防守球員被吹 goaltending,教練覺得不該吹。 | 不能用挑戰觸發:第四節倒數兩分鐘,這類判決的重播改由場上裁判觸發 | 不適用,沒有成立的挑戰可以結算暫停 |
| D:一次球明明出界,裁判沒有吹,比賽繼續。 | 不能挑:沒吹的(non-call)不是可挑戰的事件 | 不適用,沒有成立的挑戰可以結算暫停 |
| E:同一場已經成功挑過一次,教練再挑己方另一次被吹的犯規,重播後原判被推翻。 | 能挑:這是第二次挑戰 | 不在:第二次挑戰即使成功,也不保留那次暫停 |
情境 C 換個時間點,答案就不同:假設是第四節還有 5 分鐘,同樣的 goaltending 判決就在教練挑戰的清單裡,前提是教練走完先叫暫停的步驟。
以上依據 NBA 2025-26 規則書。TPBL、PLG、HBL 的比賽各有各的規則書,這裡沒有逐條比對,看那些比賽時請以各聯盟公布的規則為準。
下次看到教練食指畫圈,可以問三件事:被挑戰的判決在不在那三種裡面;比賽是不是已經進入第四節或延長賽的倒數兩分鐘;挑戰是第一次還是第二次。三個答案,決定他能不能挑,也決定暫停還在不在。
常見問題
NBA 教練挑戰可以挑哪些判決?
依 NBA 2025-26 規則書,只能挑三種:吹在己方球隊身上的個人犯規、己方沒有拿到球權的出界判決,以及 goaltending 或 basket interference 的違例判決。清單以外的判決和任何沒吹的(non-call)都不能挑;吹在對手身上的個人犯規、Technical Foul、Flagrant Foul,以及走步、二次運球等違例,是規則書點名不能挑的例子。第四節與任一延長賽的倒數兩分鐘,教練不得再以挑戰觸發 goaltending 或 basket interference 的重播。
教練挑戰失敗會怎樣?
依 NBA 2025-26 規則書,原判維持就是挑戰不成功,球隊失去發動挑戰用的那次暫停。第一次挑戰成功時,球隊保留那次暫停,並多得第二次挑戰;但如果該暫停同時觸發了強制暫停,暫停不保留。
第二次挑戰成功,暫停會還給球隊嗎?
不會。依 NBA 2025-26 規則書,只有第一次挑戰成功才保留暫停;第二次挑戰即使成功,發動挑戰用的那次暫停也不保留。第二次挑戰本身,則要先有第一次成功才會拿到。
FIBA 的教練挑戰和 NBA 一樣嗎?
不一樣。依 FIBA 2024 規則(Appendix F.4),head coach's challenge 只用在使用 Instant Replay System 的比賽,每隊(每位總教練)每場一次,不論成敗,而且只能挑 Appendix F.3 所列的比賽情境。NBA 2025-26 規則書是每隊每場一次,第一次成功再給第二次,兩者不能互相套用。
資料來源
- NBA Official Playing Rules 2025-26 賽季規則書:Rule No. 14(Coach's Challenge)、Rule No. 13(Instant Replay)、Rule No. 2(計分員職責)。網頁版:official.nba.com/rule-no-14-coachs-challenge…、official.nba.com/rule-no-13-instant-replay…
- FIBA 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 2024(2024 年 10 月版):Appendix F.4(Head Coach's Challenge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