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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A 雙向合約怎麼運作:每隊 3 個名額、每季 50 場,季後賽不能出賽

依 2023 CBA 條文,雙向合約有四項附條件的限制,轉正的選擇權握在球隊手上。用一組假設的簽約日,自己算出場上限、判季後賽資格。
重點速答

雙向合約(Two-Way Contract)是讓球員同時為 NBA 球隊與 G League 球隊工作的專用合約。依 2023 CBA 條文,它受四項附條件的限制:每隊 3 個名額、每季 50 場 Active List、季後賽不能出賽、薪水不占薪資帽,轉為標準合約的選擇權則在球隊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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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手村|制度入門・雙向合約

新聞寫「某某簽下雙向合約」,讀者會接著問四件事:他能上場嗎、一支球隊可以簽幾個、薪水算不算薪資帽、什麼時候會變成正式合約。

這四個問題,2023 年的 NBA 集體談判協議(下稱 2023 CBA)都有條文回答。這篇的判斷是:雙向合約是一張在 NBA 與 G League 之間分配球員的專用合約,2023 CBA 用四項附帶條件的限制框住它,而且轉正的選擇權在球隊手上。

先把四項限制放在一張表裡。每一列的右欄,都是那項限制的條件。

限制 2023 CBA 條文的內容 右欄的條件
名額 每隊名冊上的雙向球員不得超過 3 人 球員工會(PA)有選擇權,可在特定條件下把上限降為 2 人
出賽 每個例行賽季,Active List 上限 50 場 賽季開始後才簽約,按剩餘天數比例縮減
季後賽 不能列入季後賽名單,也不能出賽 最後一場例行賽開賽前簽成或轉為標準合約,則可以
薪資帽 薪水不計入 Team Salary 簽下、收購、轉換雙向球員,都不需要 Room 或 Exception

讀完之後,你可以用一個假設的簽約日,自己算出雙向球員當季的 Active List 場數上限,再判斷他能不能打季後賽。

雙向合約不是 G League 合約,也不是縮小版的標準合約

「他簽了雙向合約」很容易被讀成兩種意思:他是 G League 球員,或者他是 NBA 球員的預備版。2023 CBA 條文的定義兩種都不是。

依 2023 CBA 條文,雙向合約是一種球員同時為 NBA 球隊與 NBAGL 球隊提供服務的合約。NBAGL 就是 G League。同一份協議把雙向合約以外的合約,統稱為 Standard NBA Contract,中文站上寫成「標準合約」。

雙向球員的名字會出現在一份由 NBA 維護的名單上,叫 Two-Way List。條文對這份名單的定義是:簽了雙向合約、有資格為 NBAGL 球隊服務的球員。

中文新聞常說球員被「下放」,這是慣稱。一般球員去 G League,CBA 的用語是 NBAGL Work Assignment,而這一條把雙向球員排除在外。雙向球員在 G League 的服務期間另有名稱,叫 NBAGL Two-Way Service。所以讀英文文件時,看到這兩個詞,要知道它們指的是兩類不同的球員。

每隊名冊上的雙向球員不得超過 3 人,是上限而不是保障

2023 CBA 條文寫得很直接:任何一支球隊,名冊上在任何時刻都不得有超過 3 名雙向球員。

「3」是上限,不是每隊都會用滿的配額。條文只限制不能多,沒有規定球隊要簽滿。

這個上限有一個條件。同一份協議在另一個章節給了球員工會一項選擇權:在特定條件下,可以把每隊上限改為 2 人。條件的細節不在這篇的範圍,所以判斷某個賽季適用 3 人還是 2 人,要回頭看那個賽季的官方資料,不能只憑「雙向合約上限 3 人」這句話。

每季 50 場,算的是場數;簽約晚了,上限會按天數縮減

2023 CBA 條文規定,雙向合約的球員在一個例行賽季裡,列在 Active List 上的場次不得超過 50 場。

單位是場,不是天。 整季簽約的球員,上限就是 50 場。如果賽季開始之後才簽約,條文改用一個分數來算。分子是簽約日起(含簽約當天)例行賽剩餘的天數,分母是該例行賽的總天數。50 場乘上這個分數,四捨五入到整數,而且不會低於 1 場。

簽約日越晚,剩餘天數越少,上限越低。天數只用在這個縮減分數裡,出賽上限本身仍然用場數計。

季後賽不能列名單、不能出賽,但可以隨隊練習

2023 CBA 條文規定:雙向球員不得列入球隊的季後賽名單,也不得參加季後賽的比賽。

這裡的「季後賽」要看條文怎麼定義。在這一章節裡,postseason 指 Play-In Games 與 playoffs,也就是附加賽和季後賽都算。

限制的是名單與出賽,不是整支球隊的大門。條文明寫,雙向球員可以在季後賽期間隨隊旅行、練習,並留在球隊的 Inactive List 上。

限制有一個例外。原本簽雙向合約的球員,如果在球隊最後一場例行賽開賽之前,簽下標準合約,或被球隊把雙向合約轉成標準合約,就可以列入季後賽名單並出賽。時間點是「最後一場例行賽開賽前」,過了就來不及。

另一條相關的規定管的是 waivers。2023 CBA 條文寫明,任何球員,包括雙向球員,如果在 3 月 1 日美東時間晚上 11:59 之後被提出 waivers 請求,該季就不能參加季後賽。例外是這名球員被一支因傷病使 Active List 降到 8 人的球隊取得。

假設簽約日剛好在賽季中點:Active List 上限 25 場,季後賽要靠開賽前轉正

現在用一個假設的例子,把前面的條文串起來。以下的球員和日期都是假設,不是真實案例。

假設一名球員,在賽季開始之後才簽下雙向合約,簽約日起(含當天)例行賽剩餘的天數,剛好是該例行賽總天數的一半。

第一步,算場數上限。50 場乘以二分之一,等於 25 場。25 已經是整數,不需要再四捨五入,也沒有低於 1 場的問題。這名球員當季的 Active List 場數上限是 25 場。

第二步,判季後賽。只要他仍是雙向球員,就不能列入季後賽名單,也不能出賽,只能隨隊練習。如果球隊在最後一場例行賽開賽前,把他的合約轉成標準合約,或雙方簽下新的標準合約,他就可以列入名單並出賽。

第三步,練習換數字。假設剩餘天數是總天數的五分之一,上限就是 50 乘以五分之一,等於 10 場。你可以自己換三個分數,再對照條文,看是不是每次都要先算分數、再四捨五入、再檢查有沒有低於 1 場。

轉正的選擇權握在球隊手上,球員的路徑是與球隊協議

「轉正」是站上的慣用詞,CBA 的說法是把雙向合約轉成標準合約(Standard NBA Contract Conversion)。這一步由誰決定,是讀新聞時容易讀錯的地方。

2023 CBA 條文規定,每份雙向合約都要給球隊一項選擇權,讓球隊在合約期間,把雙向合約轉成不是雙向的合約。選擇權屬於球隊,不屬於球員。

行使的時間有明確的範圍:每個合約涵蓋的 Salary Cap Year,從 7 月 1 日起,到球隊最後一場例行賽開賽之前。轉成標準合約之後,這份合約就不再適用協議裡管雙向合約的條款。

選擇權屬於球隊,球員不能單方面轉正。條文還有一項規定:雙向合約期間,只有簽約的那支球隊,能與這名球員談判或簽標準合約。

球員與球隊之間另有一條路徑:雙方協議,簽下新的標準合約。這份新合約不得含 Exhibit 10,簽妥之後,原本的雙向合約立即作廢。

所以「雙向球員被鎖在原球隊」這句話,限定在雙向合約的期間內成立。合約結束之後的規定不在這篇的範圍。

雙向薪水是零年資最低年薪的 50%,不占 Team Salary

2023 CBA 條文規定,雙向球員的薪水,等於零年資球員的 Minimum Annual Salary 的 50%。不論這名球員實際上打過幾年,都適用同一個標準。

賽季開始之後才簽約,薪水也按簽約日起例行賽剩餘天數的比例縮減。所以簽約日越晚,出賽上限和薪水都會往下調。

這篇不寫任何一個賽季的雙向年薪金額。金額取決於當年的最低年薪,要用官方公告的數字才能對照。

薪資帽的部分,條文寫得很清楚:雙向球員的薪水不計入 Team Salary,球隊簽下、收購或轉換一名雙向球員,不需要 Room,也不需要 Exception。「Room」與「Exception」是什麼,可以先看本站的薪資帽入門。

雙向合約有年限、簽約截止日、球員年資與同隊年數四項規定

2023 CBA 條文對誰能簽、能簽多久,也有規定,逐項列出:

項目 2023 CBA 條文的內容
合約年限 不得超過 2 個球季,也不得含 Option Year 或 Early Termination Option
簽約截止 任何球季的 3 月 4 日之後,球隊不得簽雙向合約
球員年資 球員在合約期間任何時點,年資已達或可能達 4 年(含)以上,不得簽或轉為雙向合約,條文另有例外
同隊年數 不得使球員在同一支 NBA 球隊的雙向合約下,橫跨超過 3 個 Salary Cap Year

另有一項限制管交易:2023 CBA 條文規定,簽雙向合約的球員,在簽約之後 30 天內不得被交易。

常見問題

雙向合約的球員可以打季後賽嗎?

依 2023 CBA 條文,雙向球員不能列入球隊的季後賽名單,也不能出賽,季後賽在這條裡包含 Play-In 附加賽與 playoffs。例外是:球隊最後一場例行賽開賽之前,球員簽下標準合約,或被球隊轉成標準合約。另外,3 月 1 日美東時間晚上 11:59 之後被提出 waivers 請求的球員,包括雙向球員,該季不能參加季後賽,除非被一支 Active List 因傷病降到 8 人的球隊取得。雙向球員在季後賽期間,可以隨隊旅行、練習,並留在 Inactive List 上。

一支 NBA 球隊可以簽幾個雙向球員?

依 2023 CBA 條文,每隊名冊上在任何時刻不得超過 3 名雙向球員,這是上限,不是保障。球員工會有選擇權,可在特定條件下把上限降為 2 人,所以某個賽季適用 3 人還是 2 人,要對照那個賽季的官方資料。每名雙向球員在一個例行賽季的 Active List 場數上限是 50 場,賽季開始之後才簽約,按剩餘天數比例縮減,四捨五入到整數,且至少 1 場。

雙向合約的薪水會占用薪資帽嗎?

依 2023 CBA 條文,不占用。雙向球員的薪水不計入 Team Salary,球隊簽下、收購或把球員轉成雙向合約,都不需要 Room 或 Exception。雙向薪水的標準是零年資球員 Minimum Annual Salary 的 50%,賽季中簽約者,依簽約日起例行賽剩餘天數比例縮減。這是雙向合約自己的規定;一般標準合約如何影響薪資帽,看本站的薪資帽入門。

誰能把雙向合約轉成標準合約?

依 2023 CBA 條文,轉為標準合約(Standard NBA Contract Conversion)的選擇權屬於球隊,行使時間是每個涵蓋的 Salary Cap Year 的 7 月 1 日起,到球隊最後一場例行賽開賽之前。轉成之後,合約不再適用雙向條款。球員與球隊也可以雙方協議,簽下新的標準合約,這份合約不得含 Exhibit 10,簽妥後原雙向合約作廢。雙向合約期間,只有簽約球隊能與這名球員談判或簽標準合約。

資料來源

  • NBA 與球員工會的 2023 集體談判協議(2023 NBA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,2023 年 7 月版):Article I(定義);Article II 第 11 節(雙向合約的名額、出賽上限、年限、簽約與年資資格、轉正選擇權、雙方協議簽約、薪水);Article VII 第 4(j) 條(薪水不計入 Team Salary)與第 8 節(交易限制);Article XXIX 第 2 至 4 節(季後賽資格、waivers 截止);Article XLI(NBAGL Work Assignment 與 NBAGL Two-Way Service)。
  • 「轉正」「下放」「標準合約」為站上或球迷慣稱,非 CBA 用語;規則以 CBA 英文原文為準。